以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
中国伦理学会会长、清华大学教授 万俊人
近代一百多年来,我们始终缺乏一种健全而坚定的文化自信,精神文明建设缺乏一以贯之且行之有效的政治文化战略。
与会代表参观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我们与欧美现代国家之间的差距,不仅仅是物质文明和科学技术上的,而且还有精神文明和道德文化建设方面的,尽管我们与欧美国家对精神文明或文化道德有着迥然有别的概念和理解。具体地说,就是从社会整体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实施,到社会日常生活的文明礼仪、社会风尚和人们日常行为习惯及“日用伦理实践”等多方面的差距。承认这一点需要勇气,但更需要尊重事实和真理。承认这种差距并非妄自菲薄,而是一种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所必需有的心态与姿态。
对于近代中国社会的转型、特别是最近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转型,我有过一个比喻,叫做“火车加速拐弯”,其基本特点是:一方面,零资本启动、借力型、加速度、跨越式;但另一方面,却是差别化、风险高、成本高、代价大。这里所讲的成本和代价既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环境资源的,也包括文化和道德的,甚至包括社会文化精神的挑战压力。
精神文明或者说文化道德从根本上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我以为,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中,如何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个过程结合起来,当务之急则是对自下而上这一过程的关注和研究。最近一些年来,我们都感到思想文化和道德精神建设似乎遇到了“瓶颈”和“关隘”,效果不显著,更难以持久,缺乏一以贯之之道。原因很多,但其中之一,我以为是自上而下太多,自下而上不够。
三明市的“五四三”经验是从群众的实际生活需求和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一种既有社会基本价值乃至核心价值关切(例如:“爱祖国”之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所倡导的爱国主义),又有日常道德伦理实践要求(例如:讲文明、讲礼貌等日常行为要求)的较为完整的精神文明建设经验;既具有大众化、社会普遍化的形式,又具有真实可感、切近可行、行之普遍见效的内涵和潜能。这些特点使其更适合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建设的总体需要,更有公共示范和普及推广的社会文化价值与公共扩展空间。
在目前阶段,要特别注意“五四三”经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间的关联与融会,使之成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和有效路径。这对于改善当下中国精神文明状况,是十分紧要和紧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