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纵观改革开放35年来,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一直都在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中发展。今天提出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无疑将推动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局面。
国资委、光明日报社和人民政协报日前联合举办“样本的力量: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研讨会”,就发展混合所有制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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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选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
【案例·中联重科】
众所周知,工程机械行业是非垄断、高度竞争性行业,多年来已经形成了国有、民营、外资、合资企业同台竞争的开放竞争格局。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如果不进行体制机制上的创新,就无法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生存和发展。
从1992年建设部下属长沙机械研究院8名员工借款50万元创办中联重科,到如今全球工程机械领域第六强;从研究院每天收入不超过1万元,到如今年销售产值超过900亿元,22年间,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体制机制创新之路。
2000年,中联重科登陆深交所,在1.5亿股总股本中,国有股49.83%,其他股东50.17%。由此,中联重科迈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实质性一步。
经历股改后的中联重科依然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态,此后股权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混合多元改造。
2005年10月,其母公司长沙建机院完成公司化改造,成为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5月,湖南省国资委挂牌转让长沙建机院32.1%的股权,所持国有股从94.1%下降至62%。2009年3月,建机院所持41.86%的中联股票,由其股东按持股比例承继。由此,母公司打散了,成为了一个完全开放的公众公司。
为寻求企业的国际化发展,2010年12月,中联重科登陆香港联交所主板发行H股,股权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湖南省国资委变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16.77%,香港中央结算公司16.48%,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8.50%,弘毅投资10.96%,其他股东47.29%。通过进入国际资本市场,中联重科的混合所有制股权结构更趋多元合理。
在中联重科的混合股权结构中,不同性质的资本融合为与市场紧密挂钩的利益共同体。无论是管理层、国有股东还是境外资本,他们所占股份都在20%以下,特别是管理层,股权比例不到6%,相对于国有股一股独大和私人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中联重科实现了股权合理分散,股东相互制衡,避免了国有股东因为股权比例过高,形成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行政干预;也有效抑制了管理层持股比例过大,形成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局面。
股权混合是改革的手段,但不是目的,混合所有制也不是一“混”就灵。中联重科的混合所有制变革不仅在于实现了股权混合多元的体制,更重要的是由此建立起了科学的法人治理、激励约束并重的运行机制。
在中联重科,独立董事占比超过半数,拥有充分的话语权,能够广泛代表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其对下属公司的管控从事业部模式升级为模拟股份制模式,责权利实现高度统一;技术人员个人利益和技术成果的市场化直接挂钩,并贯穿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公司高管层及中层干部实行A、B角,A角不行,B角马上顶替,人人都有危机感;改革方案、职工持股额度分配等关键环节,对职工完全公开,并经过职代会的审议通过,全程没有出现任何不和谐的声音……
混合所有制的体制创新让中联重科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从2000年上市起到现在的13年间,中联重科国有股比例从49.83%下降到现在的16.26%,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丝毫不减,国有资本增值最高达到800倍,极大地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放大了国有资本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