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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出版社总编辑招聘公告

来源:光明网2020-07-28 09:25

  光明日报出版社成立于1981年,为光明日报社主管主办的国有文化企业。长期以来,出版社坚持党报出版社的定位,致力于打造广大知识分子的出版阵地。近年来,出版社努力调整出版方向、优化选题结构,坚持联系和服务知识界,同社科界、教育界保持密切联系,策划出版以知识分子理论成果为主的图书,已搭建起以学术社科类图书为主要特色的国家级出版平台,得到广大读者、作者的好评与认可。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编辑1名。

  一、岗位职责

  把握出版导向和出版方向,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中长期选题规划、年度选题计划和出版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出版物特别是重点出版物的组稿、编辑、校对、生产等工作,负责出版物质量工作,协助法定代表人进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版权管理工作,负责出版单位编辑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力资源建设工作等。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5.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6.中共党员,年龄一般55岁以下(1964年7月以后出生);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编审以上职称;

  8.有出版社管理层任职经验,熟悉出版法规与政策,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编辑、策划过社科类、学术类图书,主编或策划的图书获得过国家奖项,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均有实绩;

  9.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流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请将简历投递至gmrbsz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出版社总编辑—姓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7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

  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择优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体检和政审

  考核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由我社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后,开展政审。政审主要是审核个人档案。

  因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研究,可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4.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光明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报社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和报社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信息发布请关注光明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http://guangmingdaily.zhiye.com“招聘动态”栏目。

  2.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4.光明日报社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67078451 67078269

  邮箱:gmrbrsb@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10—67078912 6707821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社人事部

邮编:100062

[ 责编:白伟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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