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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先高副总编辑出席第五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颁奖仪式并致辞

来源:光明网2018-06-15 09:12

  光明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 李政葳、陈畅)14日,第五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颁奖仪式暨研讨交流会在京举行。会上,“优秀新媒体案例奖”和“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揭晓,并为获奖单位代表颁奖;光明舆情发布《2017年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蓝皮书》以及“政法大数据舆情分析系统”“政法新媒体监测系统”。

第五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

活动现场。 光明网记者 李运恒/摄

  本次活动由光明日报社、公安部宣传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中央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指导,光明网主办,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清博大数据提供数据支持。光明日报副总编辑陆先高、公安部宣传局副局长王志勇、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网宣处处长殷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网络处处长朱世亮等先后致辞,光明网总裁、总编辑杨谷,中央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微传播处处长张琳等出席。

  光明日报副总编辑陆先高在致辞中表示,光明网组织的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活动已是第五个年头,在这五年里,光明网与政法系统的同仁们共同努力,将政法工作与新媒体的融合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共同推动大数据、新媒体在全国政法系统中的应用,为阳光司法做出更大贡献。

  公安部宣传局副局长王志勇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的新要求、新挑战,主动占领网络新媒体平台阵地,不断提升社会沟通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打造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公安新媒体账号。另外,创新应用微直播、微访谈、微视频的方式,精心打造走心的新媒体作品,在凝聚警心、激励斗志,展示队伍良好形象,增进社会支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网宣处处长殷毅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新媒体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尤其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实现全覆盖以后,不断升级打造检察新媒体的矩阵,实现集体联动发声,提高了新媒体作品的网络宣传效果,形成了检察品牌的特色栏目,为检察机关提升网络舆论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网络处处长朱世亮表示,如今新媒体发展日新月异,新媒体已成为法院联系群众、沟通群众的重要平台。全国法院宣传部门一直在探索创新,在很多新媒体平台尝试利用更好的形式、更活泼的内容来宣传法院工作,今后也将进一步创新载体,为人民群众提供愿意看且具有实用性的内容。

  在全国政法系统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大数据分析和研判、网络投票、评审委员会审议,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公安局等45家单位在评选中脱颖而出,荣获2017全国政法系统“优秀新媒体案例奖”和“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在研讨交流环节,北京市公安局等12家获奖单位代表介绍了各自在新媒体领域的创新举措,展现了政法系统通过新媒体传播平台开展司法公开、舆论引导、普法宣传、便民服务的优秀案例。他们一致认为,要不断加强对新媒体传播规律和社会公众信息需求规律的研究,积极运用短视频、直播等创新性手段,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政法声音。

  与往年相比,本届活动充分运用了大数据分析手段,通过分析2017年度政法系统新媒体运营传播数据,由光明舆情对公检法新媒体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了《2017年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蓝皮书》。同时,光明网还为政法部门打造了大数据舆情分析产品——“政法大数据舆情分析系统”和“政法新媒体监测系统”,前者有助于建立高效有序的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后者可一站式获知政法新媒体传播矩阵的宣传效果。

第五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

  经过前四届活动的沉淀与积累,光明网组织的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活动形成了良好品牌,已覆盖全国公检法机关,不仅为该系统的新媒体建设提供广阔的展示平台,也让新媒体时代的政法宣传更加可亲、可信、可用,有效推动司法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第五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

  2017公安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10家)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北京市公安局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上海市公安局

  四川省公安厅

  2017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10家)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

  2017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10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7政法系统“优秀新媒体案例奖” (15家)

  上海市公安局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辽宁省公安厅

  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 责编:张秋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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