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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讯(光明网记者陈畅)2月15日,光明网第四届“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荐”活动正式启动,各级检察院、法院可通过光明日报客户端、光明网自荐新媒体应用案例。
本次活动由光明日报社、中央政法委宣教室、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中央网信办移动局指导,光明网主办。活动面向全国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公开征集新媒体经典案例。推荐案例可以是利用新媒体播报过的案件或开展普法、规范司法等其他活动。报名单位可通过光明日报客户端或光明网“第四届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推荐活动”专题页面,自行下载“经典案例推荐表”进行报名推荐。
活动征集结束后,所有推荐案例将在光明日报客户端和光明网专题页面上展示,届时网友可通过客户端、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组委会将结合网友投票结果和评审委员会意见,最终评选出“新媒体经典案例”,获奖名单将于2017年5月公布。
《光明日报》( 2017年02月15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