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选程序
本次活动在部委推荐、各地相关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推荐、网络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的初选基础上,由组委会暨评委会经复选、终选等程序,最终确定10名“2015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
(一) 推选原则和方式
1、坚持正确导向。要重点关注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参评者,要重点关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基层优秀文化产业工作者和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典型;
2、坚持统筹兼顾。在坚持推选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前提下,不同领域、不同地区和不同所有制的文化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每个阶段的推选,原则上同一地区和同一领域的被推荐者占比不超过20%;
3、严格参选资格。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重点考察参选人的创新性和创造力,对中国文化产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初选的人选须经组委会资格审定小组审核后,方可进入复选;
4、严格推选程序。评委会在认真全面审阅所有2015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相关推荐材料的审核处理结果、公示情况以及对收到举报进行核查处理的报告后,确认参评者资格,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
(二) 初选(2015年10月下旬-11月中旬)
1、 由各省宣传部文产办推荐人选,每个地方不超过3名;
2、 光明日报驻全国37个记者站推荐人选,每个地方不超过3名。
3、 由中央相关部委主管部门及相关社会团体推荐,每个部门不超过3名;
4、 由本次活动特邀相关专家学者评委,每位评委推荐3名候选人;
5、 本次活动的官网光明网-中国文化产业网开设专门频道,面向社会公众推荐和自荐,同时接受实名微博及微信推荐或自荐。
(三) 复选(2015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
1、 根据初选结果,按推选要求与得票顺序确定100名初选名单;网络推荐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
2、由组委会与顾问、特邀评委相关部委有关负责人及专家评委组成评委会,经过首轮复选投票产生30名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和网络评议;
3、 公示结束后,评委会进行第三轮复选投票;参考网络评议结果,由组委会依据推选原则,酝酿确定15人推荐名单。
(四) 终选(2015年12月上旬-12月下旬)
1、组委会将15人推荐名单,经与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部门充分协调后,最终确定10位“2015年度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
2、 年底或明年初在中国文化产业年度高峰对话会上正式公布推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