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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向全社会征集社史文物资料启事

来源:《光明日报》2013-09-03 11:27

  伴随着新中国在世界东方诞生的曙光,光明日报1949年6月16日创刊于北平。

  近65年来,光明日报立足知识界,面向全社会,与时代同步、与人民同行,忠实记录社会进步的足音,担当团结、激励、服务、引导广大知识分子的责任,充分发挥了促进文化发展繁荣的作用。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光明日报率先吹响思想解放的号角,公开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大力弘扬知识分子的时代精神和高尚品德,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知识分子合法权益,报道了一大批知识界领军人物和先进典型,发表了一大批坚持真理、深入人心的文章和报道。

  近6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光明日报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社会各界和广大读者给了我们热忱关心和宝贵支持,与一代又一代光明人一道,为中国新闻事业发展留下了宝贵财富。为了通过实物、图片、历史资料等反映光明日报的发展变化,再现中国文化的繁荣发展和知识分子的进步历程,激励光明日报职工发扬光荣传统,进一步办好光明日报,现向社会各界广大读者诚征社史文物资料。

  征集内容:65年来各个时期有关光明日报的照片、文稿资料和各类实物。具体包括:您与光明日报记者接触、接受采访时的记录、照片;引起您强烈共鸣的文章、报道的有关记录、资料;您手中掌握的重要历史时刻有关光明日报的资料及实物,如实记载和反映光明日报重要发展时期、重大事件、行进痕迹的大小不拘的实物、资料等。

  征集对象:光明日报创刊以来各个历史时期与光明日报办报活动及事业发展有过密切或特殊联系的社会各界人士、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有关单位、高等校院科研院所等各类组织等。

  征集时间:2013年9月3日至11月3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光明日报社史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62

  联系人: 周华 彭景晖 李克

  联系电话:(010)67078212,13718196865;(010)67078565,13601112712

  电子邮箱:sszjb@gmw.cn

  说明:

  1、提供珍贵的史料和实物请事先联系,光明日报将派专人负责交接、登记、管理等事宜。

  2、应征的实物、图片、资料等一般不退;如有退还要求的,请向光明日报社史办公室声明,光明日报将在使用后按要求指派专人联系奉还原物事宜。

  3、应征实物、图片、资料等一经采用,光明日报将赠送专门制作的光明日报社史资料征集收藏证书。

[ 责编:祁伟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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