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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与何东平总编辑等新闻媒体负责人座谈

来源:光明网-法治频道2013-05-30 13:10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部分新闻媒体负责人座谈 罗霄摄

  光明网讯(记者 陈畅) 5月28日下午,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召开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前来参加会议的部分新闻媒体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光明日报社总编辑何东平,光明日报社副秘书长、光明网总裁陆先高出席了座谈会,并就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座谈前,周强与新闻媒体负责人一 一握手致意,对新闻界新老朋友前来参加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以及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周强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多年来,新闻媒体对人民法院广大干警坚持公正司法的实践做了大量生动的报道,为人民法院推进公正司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加强舆论监督,有效地推动了司法公正。

  周强表示,人民法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既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也离不开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希望各级各类媒体进一步宣传好人民法院的司法理念、司法政策和司法实践,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谈及媒体与司法的关系时,周强着重指出,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进程中,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公正司法、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司法事业和新闻事业有很多共同的追求和共同的责任。构建媒体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关系,人民法院需要尊重新闻传播规律,新闻媒体也需要尊重司法工作规律,共同奏响依法治国的主旋律。

  周强在听取了部分与会新闻媒体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后表示,今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不仅要为新闻媒体报道好法院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同时也要为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共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景汉朝、政治部主任徐家新陪同会见。人民日报、新华社、《求是》杂志社等近30家新闻媒体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 责编:祁伟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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