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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取得全国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来源:光明网2012-02-23 18:33

    光明网讯 光明网日前取得了工信部颁发的全国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增值电信业务。

    根据《电信条例》规定,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开展互联网接入、手机短信息、在线信息库存储和检索、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服务。全国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也是微博客、手机电视等移动互联服务的前置条件。许可证的获得,将加快光明网进军微博客、手机电视等移动互联领域的步伐。

[ 责编:张雪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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