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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道德力量转化为城市建设的不竭动力
黄德宽:城市道德文化是一个民族在自身发展延续过程中创造的道德文化成果在城市的集中体现。如何建构当代我国城市的文化精神?是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在当代城市化进程中弘扬传统道德文化精神不仅是必要的更是可行的。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的内涵极其丰富,最核心的就是儒家为代表的道德文化体系。这正是我们可以从传统道德文化体系中发掘其精华,构建具有时代特色的当代城市文化精神的先决条件。
建构当代城市道德文化,我以为,首先应该发扬儒家的“仁爱”思想,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次,弘扬儒家“仁爱”优良传统,最重要的是通过行“仁政”来行使社会管理,深化城市道德文化建设。在当代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将行“仁政”作为“从政之德”,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应该成为各级管理者的自觉追求。如果我们的政府和城市各级管理者,真正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身正品端,执政为民,从政以德,必然会对整个社会风尚带来正面而积极的影响,城市文化精神必然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从而激发出城市发展的更大活力。
王兰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才能把优秀道德力量转化为城市建设的不竭动力。思想道德建设和城市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城市发展能为市民思想道德水准的提高、文明行为的养成提供物质条件,创造良好的环境;广大市民思想道德水准提高、文明行为养成又能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发展软环境,增加城市吸引力,反过来促进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要把市民优秀道德精神财富转化为城市建设的持久动力,必须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城市思想道德建设的制度体系。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市民“识道德、明是非、辨美丑”的能力。第三,关键要建立奖惩机制。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发挥政府、企业和市民的积极作用,营造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的长效机制。
吴存荣:随着市场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道德领域出现了一些困惑,这其中很多是由于制度供给不足造成的。对于合肥这样一座发展中城市来说,加强制度创新和供给,也是走向成熟社会的必然要求。特别是,通过制度创新和再造,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显得非常迫切。这些年,我们主动适应大开放和市场化的要求,坚决打破“潜规则”,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以公开透明促公平公正。我们通过制度创新和再造,彰显了现代文明价值,反映了民众的道德期盼,保证了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不仅有力地巩固和支撑了道德力量,也为道德的生长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
孙春晨: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道德表率作用,提升政府在民众中的道德形象。这是城市道德建设的重点。在城市道德建设过程中,领导干部的道德表率作用尤为重要。领导干部做道德表率,不只是个人修炼道德品性的需要,还是领导干部能否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道德试金石。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念、自觉实践有利于公共利益的道德行为,是领导干部能否获得人们拥护和支持的道德标准。领导干部必须珍惜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城市道德建设中真正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维护政府在民众中的道德形象。
贺懋燮:破解社会和文化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道德困惑,重在激发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自为意识。一是注重主体与环境的互动。从文明创建实践看,道德建设成效既与群众自身的价值判断紧密相关,更取决于社会的大环境,与经济、政治、文化状况高度关联。要从群众切身利益入手,培育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道德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注重自律与他律的互促。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深化道德建设,仅靠公民个体的良心发现是不够的,既要引导公民自觉遵循,更要完善监督机制,引入道德奖惩,用外在约束强化内在自律。三是注重软件与硬件的互补。道德规范是软件,规章制度是硬件,双管齐下才有成效。一方面,要宣传普及公民道德规范,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另一方面,要发挥法律的保障支撑作用,加快制度建设的及时跟进,让“好人免责”有法可依,“好人好报”蔚然成风。
(光明日报记者 赵达整理)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赵达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