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光明的中国”书画大展征稿启事
首页> 报网动态> 光明日报社动态 > 正文

“光明的中国”书画大展征稿启事

来源:光明网2011-05-06 08:06

“光明的中国”书画大展征稿启事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光明日报社决定主办“光明的中国”纪念建党90周年全国书画大展,邀请知名书画家参展,以精美的艺术作品来表达对中国共产党的深切祝福。

  主办单位:光明日报社

  支持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

  征稿内容:

  1、书法作品:积极健康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均可(也可自撰内容),书体不限,须用A4纸打印释文。

  2、国画作品:积极健康的中国画作品均可,题材不限,材料不限,作品无须托裱。

  征稿要求:

  1、书法作品、国画作品均为四尺整张以上原作,为本人原创。

  2、每种题材限投一幅。

  3、参赛作者须打印身份证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作品的名称、类别、规格、作者个人简介(300字以内)、近照,附于作品之后,一同提供。

  4、本次大展入选作品均付稿酬,恕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光明日报社。凡参展者均视为接受并遵守征稿公告的各项规定。

  征稿时间:

  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6月18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投稿方式:请作者将作品寄到光明日报书画院。

  地址:北京市珠市口东大街5号光明日报书画院

  收件人:王 林

  咨询电话:67078599 67078214

  评选及奖励:

  1、由光明日报社、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著名画家、书法家和资深编辑组成评选委员会,经初评、定评,评出入选作品和优秀作品。

  2、所有入选作品颁发奖金及证书。

  3、所有入选作品编入《“光明的中国”纪念建党90周年全国书画大展作品集》,部分作者将被邀请出席开幕式。所有入选作品及作者名单将在《光明日报》等媒体公布,优秀作品将在《光明日报》专版刊登,在光明网宣传。

  4、所有优秀作品、入选作品作者均赠送5本画册。

  作品展览:

  2011年7月下旬在京举办“光明的中国”全国书画大展。

  光明日报社

  2011年5月6日

[ 责编:曾繁华 ]
阅读剩余全文(